时间:2019年12月24日 10:40 来源: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:[] |
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激励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在学院党的建设工作中,扎实推进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,认真做好党组织工作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,建立健全“三会一课”、党员社区双报到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院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,创新方式方法,成绩显著的。
2、 在教学及教学管理、质量工程建设、教科研、竞赛、单招考试、实训基地建设(含校企合作)、教学资源协调、教材编写等项工作中,积极作为,开拓创新,为保障教学顺利实施、提升学院品牌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。
3、在学生管理方面,积极承担学生辅导员工作,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、党团和班级建设、学风建设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、校园危机事件应对、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,责任心强,工作热情饱满,任劳任怨,措施得力,成绩突出的人员。
4、在机关管理与服务工作中,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,主动更新观念、创新方法、拓展路径,配套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办法,坚持主动服务、超前服务、真情服务、跟踪服务,强化作风改进和效能提升,得到基层满意、师生好评,取得良好示范效果的。
二、评选程序
各单位(部门)原则上按总人数20%左右的比例进行推荐(原则上本年度已被评为培训中心及以上级别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,不再推荐参加评选)。按评选推荐指标分配(见附件一)以机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推荐,并如实填写《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二),学校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确定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人选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各单位要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认真抓好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过得硬、叫得响,以充分发挥好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的导向作用,激励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加荣誉感、责任感、使命感,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凝聚更大力量。
2、请于12月25日前以二级学院、机关处室为上报单元将推荐材料送交组织人事处,同时将电子版以“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+姓名”为名打包发送至slzyxyzzrs@163.com。
联系人:李震 联系电话:8680700
山东胜利职业学院
2019.12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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